当前位置: 首页/【旧】党委工作/团学动态/正文

关于开展2015年邓廷琮教育基金受资助学生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7 15:27:31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5年邓廷琮教育基金受资助学生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邓廷琮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关于2015年邓廷琮教育基金会开展资助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邓廷琮教育基金受资助学生资格复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我校2012-2014级获得邓廷琮资助的学生。

二、资助金额

每人每年2500元(原则上资助四年)。

三、复审学生名单

名单(见附件2

四、申请程序

1、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秀者,可继续申请资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推荐(附成绩单),并填写《邓廷琮教育基金受资助学生学习、生活情况跟踪调查表》(附件2)。各学院受资助学生名单请见《复审学生名单》(附件3)。

2、各学院要对获得资助的学生进行认真严格的复审,并将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获邓廷琮教育基金学生名单备案》(附件1)。

五、材料上报时间及地点

请各学院务必于123日前报送如下材料:

(一)        报送材料清单

1.《邓廷琮教育基金受资助学生学习、生活情况跟踪调查表》(一式三份);

2.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申请书;

4.《获邓廷琮教育基金学生名单备案》(加盖学院公章);

5.学院公示材料。

(二)        报送地点

1.宝山校区各学院

请将材料报送宝山校区学生工作部贷款科。

2.花溪校区各学院

请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奖助学管理科(行政楼西楼115室)。

六、温馨提示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邓廷琮教育基金受资助的学生资格审核工作,确保邓廷琮教育基金受资助学生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贵州籍学生。

 

附件:1获邓廷琮教育基金学生名单备案表

2邓廷琮教育基金受资助学生学习、生活情况跟踪调查表

3复审学生名单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