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1、2012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2011年延期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07级和08级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
4、2009年及2010年招收的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高师)。
二、答辩申请
1、在职教育硕士、高师及延期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于3月27日前书面提交《答辩申请表》送相关培养单位报批;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因特殊原因延期答辩者,需在3月27日前书面提交《延期答辩申请表》送相关培养单位报批;
3、各培养单位于4月1日前将《拟答辩人员汇总表》及《延期答辩人员汇总表》交至研究生处。
三、答辩资格审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认真、严格审查以下答辩材料:
1、专业课程: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已完成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总学分达到相应的要求;
2、学术论文:
①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包括高师):在读期间应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本专业学术研究论文;
② 教育硕士:在读期间应完成2篇文献调研报告或工作实践调查报告,或至少有1篇本专业学术研究论文以第一作者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
3、必修环节: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学术论文发表(调研调查报告)、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德育积分、大学四六级成绩(四级300分以上、六级260分以上)等必修环节;
4、培养费用: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均已交清。研究生教学秘书可登陆校计财处网页查询(用户名:009,密码:111000)。
四、论文盲评
1、盲评论文抽签时间:根据《贵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实施细则》(修订)(研通字〔2011〕1号)(附件一)文件精神,4月6日,由研究生处组织盲评论文抽签工作。
2、盲评论文打印要求:
① 正式学位(毕业)论文打印稿;
② 隐去导师和研究生姓名学号等信息;
③ 独创性声明一页中研究生和导师姓名暂不签署;
④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一页只需要说明总的发表篇数、其中核心期刊篇数、SCI或EI收录篇数等,不要求列出文章名称及作者等信息;
⑤ 致谢一页暂不装订;其余所有书写、装订格式按我校《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执行。
3、盲评论文提交:各培养单位于4月23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提交盲评论文至研究生处;
4、未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定稿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五、论文评阅
1、未抽中参加盲评的研究生的两份学位论文和参加盲评的研究生的另一篇学位论文,各学院必须与研究生处同步送审;
2、学位论文答辩前,各培养单位应聘请2名与论文研究方向相关的具有教授、副教授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一人须为外单位的专家,不得聘请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作为论文评阅人;
3、论文评阅通过者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六、论文答辩
1、答辩委员会由3至5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设主席1人。其中应有三之二是硕士生导师,1人为外单位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负责具体事务。
2、学位论文至少在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海报至少在答辩前一天张贴公告;
3、答辩前一周,须将《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交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4、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截止为2012年6月6日;
七、学位申请材料上报
各培养单位在6月15日前,向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
2、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审核表(论文发表数据为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已审核的数据);
3、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审核表(论文发表数据为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已审核的数据);
4、学籍学位档案:
① 在职教育硕士:按《专业学位学籍学位档案卷类目录》要求提交;
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学历硕士研究生学籍学位档案卷类目录》材料提交;
5、高师和在职教育的照片(纸质和电子档): 照片须为新华社分社所拍摄(拍摄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19号瀑布商厦2107室;电话:5966537),照片的电子档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李红.5201031906041221.jpg),且大小<10k;
6、高师和在职教育硕士的《研究生毕业信息校对表》、《档案邮寄地址登记表》(包括电子版);
7、本单位学位论文汇总光盘一张,盘上贴上标签(如:2011.12.论文.法学院)。
8、2012年6月学位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5日,逾期不予接受;
9、注意事项:
① 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环节管理”模块录入发表论文信息,然后请教学秘书审核。
② 学籍表必须双面打印,否则退回重新打印;
③ 所有表格粘贴的照片须与证书照片一致,即新华图片社分社拍摄照片;
④ 所有上报材料均按学号排序(包括电子文档);
⑤ 各研究生档案袋内材料按《学籍学位档案卷类目录》中的文件序号排列;
⑥ 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贵州师范大学原创性声明》、《贵州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须按要求签名;
⑦ 培养单位至少要保存一份纸质学位论文;
⑧ 毕业研究生凭办理好的离校清单到各培养单位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
八、学位评议
2012年6月30前,根据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情况,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召开全体会议审定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硕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和论文评阅、送审及申请学位等各环节中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