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拓展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科研创新环境,实现优秀教育资源平台的共享,促进研究生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贵州师范大学与厦门大学‘研究生对口交流’项目管理办法》(校研通字﹝2012﹞12号),我校将选拔第九批优秀研究生参加“赴厦门大学对口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时间
2013年9月~2014年1月
二、推荐条件
1、推荐的学生须是我校已经完成硕士阶段专业课程学习,具有扎实专业基础、良好科研潜力并具有考博意向的全日制优秀研究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任何作弊及学术不端行为;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无补考课程,硕士阶段各门专业课程不得低于80分;
4、英语水平: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八”考试;
5、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6、身体健康。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贵州师范大学选拔优秀研究生 “赴厦门大学对口交流”项目申请表》向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培养单位应严格按推荐条件公开、公平、公正地认真组织评选,在申请学生中遴选2~3名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3~5天);
3、研究生处根据培养单位推荐意见和厦门大学的接收专业,择优确定10名人选;
4、研究生处将确定的人选报分管校长批准。
四、上报的材料及时间
(一)上报材料
1、公示材料(1份);
2、成绩单(一式两份)(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打印,由培养科审核盖章);
3、贵州师范大学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厦门大学对口交流”项目统计表(见附件二)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档;
4、贵州师范大学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厦门大学对口交流”
项目学生申请表(见附件三,一式两份);
5、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材料上报时间
2013年5月24日前上报研究生处学生科。
注:本次使用的相关表格均可到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http://yjsc.gznu.edu.cn)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吕文;电话:0851-6761740)
研究生处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附件下载:贵州师范大学第九批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 “赴厦门大学对口交流”项目统计表.doc
附件下载:贵州师范大学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 “赴厦门大学对口交流”项目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贵州师范大学与厦门大学“研究生对口交流”项目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