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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0 15:17:52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条例(修订)》(教务字〔2007〕16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做出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排考时间及要求

(一)本学期排考时间为第15至17周,通识必修课与专业课排考时间安排如下

课程类别

排考时间

通识必修课

6月11日至6月20日

专业课

6月21日至6月28日

(二)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场选用原则

宝山校区:考场使用第九教学楼、文科楼及各学院的专用教室。

花溪校区:考场使用公教一至六号楼(6201、6202除外)及各学院专业楼。

除特定课程(计算机类、英语听力等)外,普通理论课考场应选用普通多媒体教室,不能安排到如实验室、会议室等其他类型教室(特殊考试科目除外)。

(三)须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排考,考试系统默认时长为2个小时,考试时段为9:00—11:00、14:30—16:30(考试时长需要调整的课程,学院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考试子系统做相应调整),所安排的课程考试时长须与试卷上标注的考试时长一致。

(四)考试原则上不安排至晚上及周末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报教务处批复后处理。

(五) 每一考场安排两名以上教师进行监考,请各课程承担单位及时沟通,通过教务系统安排监考教师并核对考场。

(六)为保证各场考试的正常进行,各学院安排的专业课考试须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编排。排考完毕后,认真核对教务系统的排考结果。

二、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19周至20周(2015年7月6日—7月15日)。

通识课、专业课考试和下学期补考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

课程代码

科目

时间

承担单位

2014

1311700002

大学英语II基础课程

7月6日上午

大学外语教学部

2013

1311700004

大学英语IV基础课程

7月6日下午

大学外语教学部

2014

2110700003

高等数学Ⅰ(二)

7月7日上午

数计学院公共课教学部

2014

2110700004

高等数学Ⅱ(二)

7月7日下午

数计学院公共课教学部

2012

060574

现代教育技术

7月8日上午

教科院公共课教育教研室

2013

060315

公共心理学

7月8日下午

教科院公共课教育教研室

2014

111160000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7月8日下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

11116000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7月8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

1310700002

大学计算机I

分散考试

数计学院公共课教学部

2014

1310700003

大学计算机II

分散考试

数计学院公共课教学部

2014

111160000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随堂考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

11116000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随堂考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

1111600006

贵州省情

分散考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

1111600008

形势与政策II

分散考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3

1111600010

形势与政策IV

分散考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

1211300005

公共体育II

随堂进行

体育学院体育与健康学科

2013

1211300007

公共体育IV

随堂进行

体育学院体育与健康学科

全校

/

各学院专业课

19周至20周

(大学英语安排时间除外)

各学院

年级

课程代码

科目

时间

承担单位

2014

1311700002

大学英语II基础课程

开学第三周周五下午

大学外语教学部

2013

1311700004

大学英语IV基础课程

开学第三周周五下午

大学外语教学部

2014

11116000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开学第四周周六、周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

2110700003

高等数学Ⅰ(二)

开学第四周周五下午

数计学院公共课教学部

2014

2110700004

高等数学Ⅱ(二)

开学第四周周五下午

数计学院公共课教学部

2014

1111600006

贵州省情

开学第四周周六、周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2

060574

现代教育技术

开学第四周周四、周五

教科院公共课教育教研室

2013

060315

公共心理学

开学第四周周四、周五

教科院公共课教育教研室

2014

111160000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开学第四周周六、周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

111160000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开学第四周周六、周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

1310700002

1310700003

大学计算机I

大学计算机II

按教学部通知

时间执行

数计学院公共课教学部

2013

11116000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开学第四周周六、周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

2013

1211300005

1211300007

公共体育II

公共体育IV

按教学部通知

时间执行

体育学院体育与健康学科

全校

各学院专业课

自行组织

各学院

三、考试纪律及监考要求

(一)本学期监考实行现场监考结合电子监控方式进行,各学院、教学部对考试工作安排按程序执行,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期末考试考风建设的工作方案,提出做好本院考试工作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教师及学生动员工作,真正做到措施到位、安排到位、落实到位、检查到位,从严把关,增强学生的诚信观念,组织好考场巡视小组,加强对考场纪律的监督力度。

(二)召开学生期末考试动员大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学生违纪和作弊处理的规定(试行)》(校发〔2005〕78号)等有关文件,把学风、考风考纪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来教育学生端正态度,诚实对待考试。

(三)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缓考,由所在学院分管院长依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后确认并签署意见,在考试前报送至课程承担单位,否则按缺考处理。

(四)监考教师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须知(附件二)组织监考,监考结束后将考场情况记载表(附件三)上报学院、教学部。考场情况异常的应及时核查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五)考场座位须单人单座、对号入座,考场座位号须贴于桌面右上角;所有课程考试,学生须携带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核对;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不得将通讯工具、手机、电子字典以及具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带入考场(特殊需求除外);不允许学生自带草稿纸。违反考试纪律的按校发〔2005〕78号文件处理。

(六)学院要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和监考职责的宣传,监考教师应高度负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人员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办公室要安排好各专业楼考场的考务工作。

(二)大学英语考试统一播放听力考试内容,故大学英语考试时间一律不安排其他课程的考试。

(三)考试周(第19周至20周)内,各学院、教学部不能擅自更改考试时间及地点。

(四)各门课程的试卷印制,各学院至少提前两天将试卷交宝山印刷厂印制,不按时送印影响考试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每一门课程试卷均须作试卷分析,请任课教师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试卷分析资料由各学院、教学部作为教学档案保存。

(六)试卷的装订工作,按《贵州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条例(修订)》(教务字〔2007〕16号)的有关要求。

(七)排考期间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学运行管理科,联系电话:83227093。

请各学院、教学部高度重视,将有关要求通知到教师及班级。

特此通知

附件:1. 考场规则.doc

2. 监考教师须知.doc

3. 考场情况记载表.doc

4. 贵州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5.《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学生违纪和作弊处理的规定(试行)》(校发〔2005〕78号)

                                                                         教务处

                                                                   2015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贵州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下载:监考教师须知.doc

附件下载:考场规则.doc

附件下载:考场情况记载表.doc

附件下载:《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学生违纪和作弊处理的规定(试行)》(校发【2005】7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