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大数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大数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67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为保证测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请参加测试人员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2月19日登陆相关网络平台学习并完成测试(详见附件1、2)。
二、学时计算
本次测试合格者,将按24学时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上登记。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测试科目作为职称申报的必要条件,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通知到每位相关人员。2016年申报职称人员务必参加本次测试,否则将影响职称评审;
(二)请各单位据实填写好《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统分表》(电子版1056998381 qq.com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并收齐2016年申报职称人员的《测试合格证》纸质版,于2017年2月23日交人事处人力资源科。
联系人:马骊 陈皓 联系电话:0851-83227080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大数据学习测试工
作的通知
2、201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大数据学习测试网络培训
操作流程
3、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测试统分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下载: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工作的通知(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