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
二、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专人值班;要重视和加强安全稳定及法制教育,提醒外出度假的师生员工注意旅途安全,注意预防疾病侵害,倡导和遵守文明新风尚。
(二)各有关单位要在放假前开展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请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本部门清明节值班表(电子版)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分别报送学校办公室信息督办科和保卫处。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