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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转发《关于推荐贵州省“书香之家”及“十大全民阅读活动”的通知》《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申报2017年度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2 10:57:32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关于推荐贵州省“书香之家”及“十大全民阅读活动”的通知》《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申报2017年度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现将《关于推荐贵州省“书香之家”及“十大全民阅读活动”的通知》(黔阅办发〔2017〕3号)、《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申报2017年度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黔教工字〔2017〕1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评、申报工作。

一、 贵州省“书香之家”推荐

(一)推荐条件

1.凡在贵州居住5年以上的家庭(至少包括家庭二代成 员);

2.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崇尚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3.家庭有下列事迹之一:

(1) 家庭成员热爱读书,在阅读的道路上有感人的“读书故事”,或有通过阅读改变生活成就梦想的动人“阅读事迹”,如在学业创优、事业创新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等;

(2)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具有示范作用的家庭;

(3)家庭成员在有关阅读方面能学以致用、学有所获,有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读书博客等,取得较好的读书效果,或有作品公开发表、出版图书、荣获奖项等;

(4)家庭成员在读书习惯和藏书习惯有突出事迹,如家庭有一定规模的藏书量,或能充分利用图书馆、职工书屋、农家书屋等公共阅读设施。

(二)报送材料

填报贵州省“书香之家”推荐表,并撰写1500字的推荐材料。

(三)报送时间

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12: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 2017年度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藏书1000册以上;

2.报刊10种以上;

3.有条件的配备音像制品;

4.有人从事日常管理工作;

5.省级“职工书屋”建设成本不应低于3万元(不包括房屋设施) ;

6.省级“职工书屋”房屋面积不小于20?。

(二)申报对象

未获得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单位均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事迹材料 (含2-3张图片,字数在2000字左右,纸质1份,含电子版)) ;

2.填写《2017年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申请表》(纸质1份,含电子版)。

(四)报送时间

2017年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花溪校区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罗志远;联系电话:83227058;邮箱:gzsfdxgh@163.com

附件:1.关于推荐贵州省“书香之家”及“十大全民阅读活动”的通知

2.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申报2017年度贵州省“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

                                                     校工会

                                                  2017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关于推荐贵州省“书香之家”及“十大全民.doc

附件下载: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申~范点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