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办法》(学工字[2009]1号)
相关规定和部门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本学期补办学生证(乘火车学生优惠
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办时间及地点
1.时间:5月8日至21日下午17:00至18:30(周末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宝山校区到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行政楼一楼右边走廊)办理;花
溪校区到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行政西楼一楼)办理。
二、补办相关要求
1.学生确因正当理由损坏、丢失学生证(乘火车学生优惠卡)的,本人填
写经辅导员或班主任确认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贵州师范大学学生证(乘火
车学生优惠卡)补办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近期标准小一寸证件照一张
(白底除外)。
2.补办学生证收取工本费10元,补办乘火车学生优惠卡的收取工本费7
元。学生因家庭地址变更需改变乘车区间的,除交回原学生证外,还应提供其
父母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补办一次学生证,对已备案补办过的,本
次将不予受理。
附件:贵州师范大学学生证(乘火车学生优惠卡)补办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17年5月4日
附件下载:附件:贵州师范大学学~申请表(1).doc
附件下载:关于补办学生证(乘火车学生优惠卡)的通知(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