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命题、复试、录取工作。工作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2015年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
三、招生计划数及复试人数比例
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为拟录取人数的120%—140%。生物类学术型拟录取47人,复试人数为56—66,(具体视生源情况而定);学科教学(生物)拟招生21人(含推免生6人),复试人数为25—29,(具体视生源情况而定)。
四、复试主要方式、内容和分值
专业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面 试:满分100分。专业素质50分,综合素质5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英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由大外部负责统一考试;
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英语听力成绩,满分220分,成绩低于132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专业笔试内容:以《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目录》为准;
面 试内容:专业素质,采取考生抽题回答及与导师现场交流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考察学生道德修养、政治思想品质、心理健康等方面。
五、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每科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考生总成绩及排名计算方法
初试与复试成绩各占50%;
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
考生按不同志愿,不同专业方向,分别排名。同一专业申请人数过多,须在复试前申请调剂到其他专业参加复试;
推免生单独排名。
七、录取
1.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内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并通知考生;
2.按排名依次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如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当年的录取资格。
八、咨询、申诉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供复试咨询、处理申诉问题。咨询电话:0851-86702541,举报电话:0851-86690079。
九、生命科学学院保留对本方案的解释权。
贵州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