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帆同学(学号:21010100385):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发〔2022〕62 号)相关规定,你已超过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学校对你作出学籍注销(退学)处理。因多次尝试联系你本人未果,无法直接送达告知文书,现予以公示送达。公示期为10月20日—26日。
若你对拟处理意见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已知晓本拟处理意见,学校将按程序开展后续学籍注销工作。
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10月21日
一审(校):杨静;二审(校):李菲;三审(校):骆科建